《苕溪诗》,此词条收录于01/04,仅供参考
《苕溪诗》,北宋书法家米芾于元祐三年(1088年)创作的行书书法作品,为行书纸本,纵30.3厘米,横189.5厘米,全卷35行,共394字,所书为自撰诗,共6首。真迹现藏于故宫博物院。
《苕溪诗》卷用笔中锋直下,浓纤兼出,落笔迅疾,纵横恣肆。尤其运锋,正、侧、藏、露变化丰富,点画波折过渡连贯,提按起伏自然超逸,毫无雕琢之痕。其结体舒畅,中宫微敛,保持了重心的平衡。同时长画纵横,舒展自如,富抑扬起伏变化。通篇字体微向左倾,多攲侧之势,于险劲中求平夷。全卷书风真率自然,痛快淋漓,变化有致,逸趣盎然,反映了米芾中年书的典型面貌。
此帖曾藏入南宋绍兴内府,明杨士奇、陆水村、项元汴、梁清标等藏家处,后入清乾隆内府,并刻入《三希堂法帖》。
《苕溪诗》与《蜀素帖》并称米书“双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