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答】社保每年涨费用后是否需要补缴前1-5月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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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的缴纳方式各地的细则不一样,上海这边是无需补缴当年度基数调整前几个月的社保差额的。如果对于这类问题有疑问建议拨打当地的12333咨询,或者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社保调基数调整要补缴
    社保每年涨费用后是否需要补缴前1-5月的差额?

一、6月五险一金基数调整后,1-5月需要补缴吗?

    一,社保基数调整,是否需要补缴该调整之前的部分?则以所在地规定的通知为准。有的通知是从当年7月1日开始执行,但是通知可能是11月1日才发,所以要补缴当年7月至10月份的。有的通知可能从当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但是通知可能也是11月才发,所以要补缴1月至10月的。有的通知要求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则不需要补缴过往的社保。
    二,例如北京市社保基数调整通知。该通知是8月4日发的,要求从7月1日开始执行,所以需要补缴7月份的社保部分。如果有的单位在8月1日至8月3日已经缴纳过社保,则也需要补缴8月份的社保。
    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结合我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现就统一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1、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2、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3、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4、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A.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822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
    B.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360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8月4日
    三,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的通知是以次年开始执行的,所以不需要补缴。
    苏人社发[2021]113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
    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3、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造成基金短收的,认定为管理性缺口并予以问责。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26日
    四,天津市发的通知是11月11日发的。要求是从2021年12月开始执行的【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昨日发布《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以前的不需要补缴。
    五,上海市发的通知是当年7月2日,要求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所以2021年7月份之前的社保也不需要补缴。
    六,所以说,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通知要求。通知是怎样要求的,就怎样执行。

二、社保标准上调,是否要按新标准补交以前已经交过的

    这种做法不合法;是不是你理解错公司的意思了?公司应该是让你们以自愿的原则决定是否补交过去那六个月的保险费用吧? 纯个人建议:就我个人觉得,补交这个保险还是合适的;因为补交的不光是你们,如果补交保险的话,那一定也得补以前企业部分啦,无形中企业的费用也增加了。为什么说补交对你有好处呢,因为退休领取工资的时候,决定工资的高低,是由(保险基数和年限,工龄决定的;在保险年限和工龄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基数调的越高,得到的工资也越高)像你们这种补之前六个月保险费用的,就是调高的保险基数的做法; 如果你实在不想拿这份钱,也可以和公司的负责人说;我想他们不会偏要让你补交的。不补交是你吃亏,不是企业吃亏;

三、6月五险一金基数调整后,1-5月需要补缴吗?

    各地规定还不一样。
    比如杭州,每年6月调基,然后基数规定时间是当年的1月到12月,那这种就是需要补差的,补1-5月的差额。
    1.怎样补差?在职正常缴费的职工:如果在这一年都没有换过工作,社保在企业正常缴纳,那调基补差的工作也会由企业统一操作。
    唯一不同的是,你当月的工资条中,那个月的社保费用扣得更多了,那是因为你把这一年之前几个月的社保差额一次性补齐了。
    发生过离职、换工作的职工:如果你在这1年换过工作,或者离职断保了。
    那么你可以找到当时为你缴纳社保的企业,要求其为你补差。其中企业部分费用由原单位承担,你的个人补差费用需你自己承担。
    如果不能及时补缴,长期社保欠费或者依旧按照原基数去缴费,将会影响到员工未来退休以后的养老金领取。
    每年的6、7月,都是一年一度社保局集中调基的时间。
    2.什么是社保调基?顾名思义,社保调基就是调整社保缴纳的基数。来看下我们每个月缴纳社保的计算公式:
    社保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可见,缴费基数的变动会直接牵动社保费用的变动。
    那缴费基数每年都是怎么确定的呢?
    主要是根据上一年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来确定。社会平均月工资每年都会重新计算,所以社保局就会根据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月工资,在7月进行一次社保基数的调整。
    举个例子:
    2021年1-6月小妮子每月工资性收入为6000元,年中因工作优异涨工资,7-12月每月工资性收入为7000元,年底还获得10000元的年终奖。
    那么小妮子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6000*6+7000*6+10000)/12=7333元。
    那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小妮子的社保缴交基数就是7333元。
    调基以后,就需要按照新的基数来进行缴纳,部分城市还会要求往前补缴差额部分。不过基数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将不再变动。关于社保基数,你还可以了解这些:
    社保缴费基数高于实际工资是对的吗?对于公司不按照员工实际工资额作为基数缴纳社保、公积金,大家怎么看?社保基数能不能调整?申报社保工资基数和申报个税的工资可以不一样吗?社保缴纳是按照8000的基数缴纳好还是按照15000的基数缴纳好呢?按最低基数缴社保,员工离职能否索要补偿金?人社局明确了!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我们@51社保,如果还有五险一金、薪酬个税、员工管理等人力资源相关问题,欢迎随时来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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