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保障对象不限户口,不限收入。
相比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更加广泛,既能够适应新市民、青年人的承受能力,也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租住需求,缓解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各区县和市级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办理。
已开工建设的635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595套,经开区(头屯河区)1536套,高新区(新市区)2189套,米东区39套,主要解决4个区内产业园区的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了多种住房供给形式的改革和尝试,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式住房“保障网”,精准保障不同群体住房需求,为广大居民创造“住有所居”“优其所居”的多种选择。
据了解,今年至今,乌鲁木齐市已有1656户中低收入家庭获得住房保障,其中,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保障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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