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符合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条件,应怎样办理减免税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纳税人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你公司可在本地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减免税申报,但需根据5号公告的规定,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往期回顾
1分钟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怎样规定仓储用地?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怎样规定?
物流企业从事运输业务,仓储设施用地能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吗?
占地8000平方米的自有钢材仓储设施,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吗?
今年优惠政策出台前,物流企业已申报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能否申请退还?
编发:天津税务
文章来源:推荐,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