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告|关于组织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一般资助的通知

重庆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博基字[2022]14号)通知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介绍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申报条件 

1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进站,且本站未获得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

   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提示:①“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②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③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④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申报流程 

01

    申请材料的提交

   8月1日—8月31日期间,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特别提醒:

   ①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②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02

    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须严格核查申请人科研失信情况,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进行网上匿名通讯评审。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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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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