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请第二期居住证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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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分值将于11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12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市引才中心提醒,自本期起,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资料下载”栏中分别下载承诺书(申请人)、承诺书(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后上传。如存在“在津缴纳社会保险期间,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缴费”等违反承诺行为,将承担取消申报资格等相应处理结果。居住证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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