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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1007年-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世称欧阳文忠公。吉州庐陵人(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欧阳修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四岁丧父,随母生活,家贫好学,读《昌黎先生文集》而通古文。天圣八年(1030年)进士及第,任职将仕郎,秘书省校书郎,西京留守推官。景祐三年(1036年),为范仲淹鸣不平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庆历三年(1043年)支持范仲淹庆历新政,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新政失败后被守旧派攻讦为朋党,被外放滁州、扬州等地,在当地实施宽简政治,减轻百姓负担。至和元年(1054年)以翰林学士身份编写《新唐书》。嘉祐二年(1057年)主持礼部贡举的进士考试,排抑“太学体”,使文风为之一变。嘉祐五年(1060年),升任枢密副使,次年拜参知政事。宋英宗即位后,他力主尊英宗生父濮王为“皇考”,卷入濮议之争,最终欧阳修起草的诏书得到曹太后签押。他的政敌由此心生不满,利用谣言毁谤欧阳修。虽最终查明只是谣言,但欧阳修因此心生倦意,自请辞官,罢为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后又改任青州知州。熙宁四年(1071年),因不认可王安石的变法,遭其诋毁,而坚决请辞,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熙宁五年(1072年)闰七月二十三日,欧阳修逝世,享年六十六岁。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
欧阳修历仕三朝,为官期间勤于政事,积极参与并倡导朝政改革;在地方为政宽简,历任滁、扬、颍、毫、青、蔡及应天府七郡,因地制宜,力求有所作为。他的政治主张以整顿吏治、优选人才为核心。晚年政治态度有所变化,力主从稳健中求变,是一个务实、稳健的改革政治家。欧阳修的功绩主要在于其文化成就,他通过改革科举考试取士标准,积极领导并推动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扭转了多年以来的文坛积弊。选拔举荐了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等一批北宋杰出人才,他们使中国传统文化在宋代达到了新的高峰。欧阳修性格刚直,谦虚谨慎,待人宽厚,乐于奖掖后生,洋溢着士人领袖的人格魅力,带动了以崇尚道德人格为特征的一代士林新风的形成。
此外,欧阳修在文学、史学、金石学、经学等多方面都有着很高的成就。他在散文方面建立了平易流畅、委曲婉转的文风;诗歌方面,使宋诗开始散文化、议论化,奠定了宋诗现实主义的基础;其词作题材风格多样,具有民歌风味,还扩大了词的抒情功能,改变了词的审美趣味。后人将其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又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在史学方面,他提出“正统论”学说,并主持撰写《新唐书》;独自编写《新五代史》。金石学方面,他撰写的《集古录》成为金石学开山之作。经学方面开创了宋代质疑经典古籍的风气,以及以个人理解论述诗文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