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支使-度支使

度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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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支使是官名。“度支”原意是量入为出。唐代官制规定,户部的度支司掌管国家的财政收支,郎中和员外郎分掌收入与支出,户部侍郎则检查押署帐目。开元时始用他官判度支。唐中叶,安史之乱后,以军事供应浩繁,而多以户部尚书、侍郎、或他官兼领度支事务,称度支使或判度支、知度支事。与盐铁使、判户部或户部使合称为“三司”。后唐时并为一职,称三司使。

      唐初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尚书”。唐制,户部度支案掌国家财政收支,郎中掌收入,员外郎掌支出,侍郎总管检查。开元二十二年(734),始以他官判度支。天宝以后,因军事供应浩繁,多以户部尚书、侍郎或他官兼领度支事务,称度支使或判度支、知度支事。其权极重,和“盐铁使”、“判户部”或“户部”尚书合称“三司”。至五代后唐长兴元年(930),并三司为一职,称三司使。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于东三省,每省一人,掌管财政。宣统三年(1911),裁黑龙江度支使,改由民政使兼管财政。

      唐代后期主管财政收支的重要官职。魏文帝曹丕时始置度支尚书﹐专掌军国支计。两晋南北朝也都以度支尚书主管财政。隋改度支为民部﹐唐改称户部﹐下属有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其中度支司掌握军国用度的收支﹐筹划财源﹐调拨物资﹐量入为出﹐掌握经费﹐是十分重要的部门。开元以前﹐由本司郎中﹑员外郎专管﹐“郎中判入(处理收入之案)﹐员外判出(处理支出之案)﹐(户部)侍郎总统押案(总阅后签名)”﹐不以他官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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