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银川市属国有企业(第二批)银川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现将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13:00(二)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民悦街8号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四楼406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的形式和内容
资格复审由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现场审查核对。资格复审资料主要有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等,具体资料及条件为:
1.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临时身份证);
2.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含当日);
3.毕业证、学位证:高中学历可提供高中毕业证或教育局开具的高中学历证明;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应聘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12日前取得;
4.职(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填写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资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考试资格。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或考试,需由本人提供纸质放弃声明并签字,声明原件或扫描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四、资格复审结果
资格复审结果将现场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临时身份证)及资格复审要求的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及资料不符不全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联系通畅,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951-6889256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0951-8585226 杨 静
附件:1、2023年银川市属国有企业(第二批)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pdf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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