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校园欺凌,老师家长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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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

   孩子的身心发展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孩子遭遇了校园欺凌,我们要怎么办?......

保护孩子免受欺凌这些我们都要了解——

   以下行为

   都属于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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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出现这些情况

   孩子可能正遭受欺凌

   No.1 

   突然不愿上学

   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

No.2

   无端情绪变化

   孩子放学回家闷闷不乐,有厌学的念头,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

No.3

   抱怨有同学针对他

   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

No.4

   身上出现伤痕

   孩子放学回家全身脏兮兮,身上还有伤痕,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千万不能忽视。

No.5

   行为异常

   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如特别黏人、拒绝去学校、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

No.6

   睡眠出现问题

   出现失眠、噩梦、尿床等问题也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

   发生校园欺凌

   我们应该怎么做 

   孩子这样做

01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么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家长这样做

02

   1.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

   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2.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

   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3.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

   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4.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

   不要一味安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5.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

   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6.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

   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7.感谢,你肯将事情讲出来,很勇敢。

   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学校和老师这样做

03

   1.救助为主: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

   2.适度惩戒: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

   与防止校园欺凌有关的指导文件

   (上下滑动查看↓)

   1.《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2月1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七)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经2021年5月25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终审:杜 豪 崔林林|签发:李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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